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奖励办法
院学字【2013】23号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促进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和调动学生自主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文明宿舍建设,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对在学生宿舍自主管理表现突出的优秀部门和个人、模范执行学生宿舍规章制度的优秀宿舍实行学期奖励制度,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特制定学生宿舍奖励办法:
一、每学期根据学生在宿舍自主管理的表现情况,在学校宿管会和各(院)系团学会相关部门中,评选出学生宿舍自主管理优秀部门5~6个
评选条件:
1、部门负责人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到位,部门人员团结、稳定,服从学工处安排。
2、自主管理执勤工作整体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正办事,到勤率高,无迟到或不在岗现象。
3、工作措施得力,方法创新有特色,学期工作过程中无学生投诉现象。
二、每学期根据日常检查卫生、纪律、安全情况,评选“文明宿舍”80~100个
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好。宿舍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与宿舍文明活动,文明礼貌,不张贴不文明字画。
2、遵纪安全好。宿舍全体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意识强,无火灾隐患、无留宿外人和异性、无擅自夜出晚归等现象。
3、内务卫生好。严格按照宿舍规范化管理要求,搞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不向户外乱扔垃圾。
4、公物爱护好。宿舍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意识强。宿舍有轮流执勤制度,全体同学互帮互助、互相学习、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宿舍、班级和院系荣誉。
6、所在宿舍学生无订、送、带盒饭,喂养宠物,销售商品等违纪违规现象。
三、在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岗位上日常考核分数在前20名以内,工作能力突出、综合表现优秀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干部中,每学期评选学生宿舍“自主管理标兵”10名
四、每学期根据宿舍检查的综合情况,在全院学生宿舍中评选优秀宿舍长80~100名
评选条件:
1、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关心同学,处处以身作则。
2、带头遵守学生宿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宿舍长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明与卫生活动。
3、所在宿舍在一学期内由学生宿管会检查卫生情况和违纪情况均获得两周以上优秀宿舍,且宿舍全体成员本学期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积极配合学生宿舍自管会的工作,认真做好宿舍长工作笔记,定期向辅导员老师和宿管会汇报工作,能够认真完成学校和辅导员交代的任务。
5、本学期所在宿舍成员无违纪违规现象。
五、每学期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情况,在参与学生宿舍自主管理的学生干部中,原则上按照60%的比例,评选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先进个人120~150名
评选条件:
1、在学生宿舍自主管理岗位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工作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原则上无挂科现象。
3、执勤过程中坚持原则、办事公平公正,无不在岗现象,工作会议无缺席现象。
4、每学期工作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上。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 湖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 学生工作处(部)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11590号
地址: 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邮编:411100